志愿须知: 1.‘长安新星’不分儿童的民族、宗教信仰、性别、家庭和社会等背景,本着平等、专业、务实的精神, 以促进儿童健康发展、为儿童谋福祉为核心理念,在长安地区为流浪、流动、高危居家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教育、心理辅导、危机介入、成长规划、回归安置等社会工作服务和援助。 2. ‘长安新星’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开展援助儿童的活动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行动纲要、 坚持援助活动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立场,并确保受助儿童的自愿和平等。 3. ‘长安新星’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循其职业和道德规范进行工作,注意保护儿童隐私,保持工作的科学性、连续性、自主性。 4. ‘长安新星’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需意识到自身所从事活动的志愿性和公益性, 并没有权利要求‘长安新星’为其自身或家属作出多于该机构所能提供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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