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申请长安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购买社会组织服采购项目,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240号)精神,结合区情实际,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长安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提供长安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9月8日起至20115年9月14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地址:长安区北长安街89号,联系人:李林毅
2015年9月8日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 2015 年 9 月 6 日
预算单位 | 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 | ||||||
使用单位 | 西安市长安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
项目名称 | 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 ||||||
项目金额 | 肆拾贰万元整(一年) | ||||||
专家1 论证意见 | 长安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是“新星援助”团队在省内成立的第五家公益连锁机构,自2006年发展至今,工作成果得到高校、受益群体的高度认可。该团队能够将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娴熟运用在服务中,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 | ||||||
专家姓名 | 张红 | 职称 | 副教授 | ||||
工作单位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
专家2 论证意见 | “新星”团队历经多年的实践和发展成为社工专业化服务的一张名片,并深受政府部门、救助同行的好评和认可,依据民发[2012]196号文件,结合西安市长安区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长安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购买服务。 | ||||||
专家姓名 | 卞伟 | 职称 | 站长 | ||||
工作单位 | 渭南市救助管理站 | ||||||
专家3 论证意见 | “新星援助”团队的服务模式,服务理念已得到社会工作领域的一致认同,特别是针对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的专业社工服务,是对长安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有力补充,是国家“适度普惠儿童福利机制”建设的创新尝试。依据民发[2012]196号文件,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 ||||||
专家姓名 | 张俊 | 职称 | 副教授 | ||||
工作单位 | 陕西妇源汇性别发展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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